关于转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义务教育
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各校要将“减负万里行”活动相关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辖区每所学校、每位教职工。同时要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皖教基[2012]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意见的通知》(皖政[2009]87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等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对本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减负”工作情况进行公告,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的监督;把规范办学行为与开展身边“好学校”、“好老师”、“好校长”推介评选活动结合起来,树立一批优秀典型教师。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要对照《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和《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详见附件2),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自纠,逐一梳理和排查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三、及时总结上报材料。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在自查基础上,如实、客观地填好《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学校)》(见附件2);中心学校、辅导区收集汇总后,撰写自查报告,自查表格、自查报告连同电子稿于2013年5月8日前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活动开展情况,落实各项要求的做法和成效,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措施等。
附: 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2、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学校)
2013年4月28日
安徽 省 教 育 厅
皖教秘基〔2013〕33号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3〕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活动开展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落实各项要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收费。近年来,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收费,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先后制定印发了相关文件,对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及择校收费问题得到初步控制。各地和学校要在落实“减负万里行”活动有关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入学秩序,探索科学评价、完善考评体系等要求的同时,继续执行《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皖教基〔2012〕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87号)的要求,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合理划分学区,完善录取机制,规范特长生招生,实行招生信息公开,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
二、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完善教育质量评价办法。要深入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融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各级政府或者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办学,不得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评价或者考核学校,或者按升学率高低对学校进行排名;学校也不得据此对教师进行排名和奖惩。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评价体系和办法,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制定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办法,促进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三、加强教育监督,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各地要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鼓励教师对学习成绩暂有差距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纠正和杜绝教师组织或参与对学生有偿补习,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在校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学科培训活动。发现教师有以上违规行为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批评教育,严格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对于拒不改正或屡教屡犯的要给予严肃处理,直到解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工商等部门联系,掌握本地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积极引导其加强行业自律,合理确定培训范围,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服务。
四、积极开展身边“好学校”、“好老师”、“好校长”推介活动,为引导就近入学创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各地要积极参与教育部组织的“身边的好学校”推介活动,并将这一活动拓展至“身边的好老师”、“身边的好校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等多种形式宣传介绍学校的办学成绩和特色,宣传教师的教学业绩和风格,搭建学校、教师和社会、家庭间信息沟通的渠道,让社会特别是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省年的家庭对身边的学校和教师有更多的了解。省教育厅将通过官方微博及时跟进推介各地此项活动开展情况。
各地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和总结学校、教师开展“减负”工作的成绩和经验,通过宣传和交流等途径,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把“减负”工作引向深入。
五、落实工作要求,保证活动高效开展。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和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对照教育部制定的督查(自查)项目和表格认真开展宣传、自查、督查。省辖市和直管县教育局于5月10日前将“减负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报告、自查表格及2例“减负”典型经验以纸质形式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活动开展基本情况,落实各项要求的做法和成效,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措施等。省教育厅在5月上中旬组织抽查。各地工作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地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有关转变工作作风的规定,重点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联系人:史常斌 电话:0551-62831834
邮箱:shichangbin@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教育 部 办 公 厅
教基一厅函[2013]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努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在继续采取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治本之策的同时,根据教育部2013年工作要点,定于2013年3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宣传典型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观念、营造良好氛围”为主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现就该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督查,规范办学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2013年4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从省、地(市)、县(区)、学校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工作(自查项目和自查表见附件),并于5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教育部。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教育部将从5月中旬起组成督查组对部分省份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入学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指导学校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划定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招生时间,推进网上招生,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要加强监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平台,认真受理举报信息,及时核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三、完善培训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商工商等部门探索加强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类培训成绩与义务教育入学挂钩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不得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鼓励和提倡更多培训机构加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规范培训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收费,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绿色培训。
四、创新工作方式,推介“身边的好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新媒体拓展方式,丰富内容,深入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介绍素材要以学生、家长、亲属、教师、校长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为主,以客观、生动地反映被宣传学校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教育部将通过设在新浪网、腾讯网的官方微博“微言教育”推出专栏对各地报送的“身边的好学校”进行报道,同时也将开展“身边的好学校”微话题及微活动等。
五、探索科学评价,完善考评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积极开展中考制度改革,推进综合素质评价,鼓励用等级制呈现中考成绩,扩大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人数。
六、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典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减负”经验的收集、整理工作,科学论证、深入挖掘、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并采取新闻发布会、采访、专栏、微话题、综述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先进经验的总结交流与推广工作,以点带面,努力把“减负”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各地要将“减负”的有关规定、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要协调有关媒体大力宣传“减负”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一些“减负”工作不力,甚至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地区和学校予以曝光。
七、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减负万里行”活动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动行风建设、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的大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切实把“减负万里行”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各地教育部门要制订对下一级教育部门“减负”工作的考核目标,县级教育部门要与义务教育学校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减负”要求责任书,建立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的考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要将“减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考核,做好对教师的日常考核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各地在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期间要坚决贯彻中央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深入基层、厉行节约,避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联系人:高君(010)66097791 蓝妍(010)66096503
电子邮箱:xiaoguanchu@moe.edu.cn
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3月19日
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
(一)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情况;每学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情况;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是否存在变相将公办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情况;是否存在“名校”和民办学校提前招生情况;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情况;是否存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占坑班”情况;是否有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是否存在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均衡编班情况;举办实验班的政策及落实情况。对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秩序监管情况。
(二)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
规范小学、初中的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情况;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存在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情况;学校考试是否存在超出课程标准要求,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和增加考试次数的情况。
(三)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安排
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包括自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是否作出了科学合理安排和严格规定;是否存在组织学生集体早自修的情况;寄宿制学校是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保证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作业和以做大量作业惩罚学生的情况。
(四)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国家课程方案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规定课程,是否存在挤占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时间的情况;是否存在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的行为;是否存在占用法定节假日、午休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的情况;是否存在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或组织、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的情况。
(五)教育评价
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建立情况,是否存在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情况,是否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对学校排队,学校是否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排名;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情况。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
自查参考表(学校)
表三:( )学校 2013年 月 日
序号 |
督查项目 |
督查情况记录 |
1 |
学校基本情况 |
(1)学段( )①小学②初中③九年一贯制④十二年一贯制⑤完全中学 |
(2)性质( )①公办②民办 |
(3)现有学生( )人;教师( )人 |
2 |
招生情况 |
(4)是否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 )①是②否 |
(5)是否参与举办“占坑班”( )①是②否( 注:公办学校填写) |
(6)是否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 )①是②否( 注:公办学校填写) |
(7)是否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 )①是②否 |
(8)是否提前招生( )①是②否 |
(9)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分别是( ; )
(10)分配到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2012年( )人,2013年( )人 |
3 |
分班情况 |
(11)是否组织分班考试,按考试成绩分班( )①是②否 |
(12)实验班的数量( )个,批准文号( ),批准部门( ) |
(13)是否违规举办“实验班”、“特优班”和其它变相重点班( )①是②否 |
4 |
日常管理情况 |
(14)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 )①是②否 |
(15)是否开齐国家规定的课程( )①是②否 |
(16)是否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①是②否 |
(17)是否有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或校外兼职( )①是②否(注:公办学校填写) |
(18)家庭作业布置情况:小学一、二年级( )分钟/天,小学其他年级( )分钟/天,初中( )分钟/天 |
(19)小学生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 )小时,初中生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 )小时;寄宿制学生睡眠时间:小学( )小时,初中( )小时 |
(20)是否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①是②否 |
5 |
考试评价情况 |
(21)每学年组织考试( )次 |
(22)是否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 )①是②否 |
(23)教师绩效工资是否与学生考试成绩挂钩( )①是②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