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标准
1、主题符合比赛要求(4分)
(1)、内容以“复兴中华 从我做起”为主题;(1分)
(2)、内容丰富,选手要以生动的语言和感人的事例,表达对活动主题的理解,充分表达出对祖国、对党的无限热爱之情;(3分)
2、语言要符合年龄特征,使用普通话,发音清晰,表达流畅,精神饱满;(1分)
3、参赛选手仪态要大方自然,着装得体,符合身份特征;(1分)
4、比赛采用无伴奏方式;(1分)
5、演讲稿必须是选手自己创作,并要求脱稿演讲;(2分)
6、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超时扣分。(1分)
二、计分方法
1、安排两名计分员,一名计时员;
2、评委要充分尊重参赛选手,评分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实行现场打分亮分,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比赛实行10分制,少于比赛规定时间不扣分,超过比赛规定时间酌情扣分。对每位选手的打分最低不能低于8.50分;
4、前三位选手连续演讲结束后,评委们经过综合考虑,对前三位选手逐一打分,从第四位选手开始,将采用逐个打分的方法;
5、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总和的平均分,即为选手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得分相同,就根据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来定,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