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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立韩摆渡镇各中小学“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负责人的通知

【字体: 】【2013-1-4】 【作者/来源 韩摆渡镇中心学校】 【阅读: 次】 【关 闭

关于确立韩摆渡镇各中小学“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负责人的通知

 

为了扎实有效地落实好区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区团委联合发的裕关工字[2012]11号、裕政法[2012]8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我镇青少年的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确立我镇各中小学“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负责人(法制副校长)名单如下:

杨剑(韩摆渡初中)、杨庆松(陆集初中)、曹政(堰湾中心小学)、张明林(王桥桂龙希望小学)、孙谋奇(苏北小学)、

候远龙(众姓桥小学)、卢兴友(明德小学)、卢兴红(百市集小学)、    熊光元(棉场小学)、胡卫民(德天小学)、江绪宝(祁家岗小学)、

骆启荣(马家庵小学)、赵德松(董台小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确立    青少年     普法教育     负责人     通知

韩摆渡镇中心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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