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立韩摆渡镇各中小学“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负责人的通知
为了扎实有效地落实好区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区团委联合发的裕关工字[2012]11号、裕政法[2012]8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我镇青少年的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确立我镇各中小学“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负责人(法制副校长)名单如下:
杨剑(韩摆渡初中)、杨庆松(陆集初中)、曹政(堰湾中心小学)、张明林(王桥桂龙希望小学)、孙谋奇(苏北小学)、
候远龙(众姓桥小学)、卢兴友(明德小学)、卢兴红(百市集小学)、 熊光元(棉场小学)、胡卫民(德天小学)、江绪宝(祁家岗小学)、
骆启荣(马家庵小学)、赵德松(董台小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确立 青少年 普法教育 负责人 通知
韩摆渡镇中心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