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现就对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开展分级督查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督查具体内容
镇中心学校负责督查考核:农村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是否健全稳定、高效精干;各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领导小组是否明确其职责和责任人;各项考核目标是否分解落实到位;各中小学是否设立了专职人员,计划任务是否全面完成;帮扶队伍是否按规定组建完备;配套硬件设施是否到位;宣传工作是否深入、效果好;留守儿童之家安全责任等制度、组织职责和网络图是否上墙;关爱活动开展情况等。
各项目学校负责自查考核:本校领导小组是否健全稳定,是否明确其成员的职责;留守儿童日常管理负责制是否分解落实到人;是否落实有专人负责全校留守儿童工作;留守儿童帮扶任务是否全面完成;宣传是否深入;班级内的帮扶小队是否按规定组建完备;制度是否健全。
二、分级督(自)查考核具体安排
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项目学校自查,主要是对照督查内容完成本级自查;第二阶段镇中心学校对项目学校复查,主要是对各项目学校自查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查找项目学校自查时没有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第三阶段迎接市、区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目学校进行验收。
三、分级督(自)查考核相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对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的分级督查和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自查、复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各项目学校要积极配合镇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