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年级第三次质量检测...
关于举办韩摆渡镇“复兴中...
关于公布裕安区小学语文、...
关于召开韩摆渡...
关于举行韩摆渡镇初中英语...
关于举办韩摆渡镇“学雷锋...
关于韩摆渡镇小学教师赴城...
关于韩摆渡镇小语观摩示范...
校长信箱
留言反馈
家长学校
联系我们
首 页 > 教育法规


韩摆渡镇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字体: 】【2011-12-19】 【作者/来源 韩摆渡镇中心学校】 【阅读: 次】 【关 闭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留守儿童家长每两周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主要节假日回家团聚一次,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感情上的缺失。

3.学校(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版权所有:韩摆渡镇中心学校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皖ICP备07503230号 | 技术支持: 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