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至2012学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镇参加“国培计划”的28名中小学教师可免于区“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学习,“国培计划”平台具体开放时间待教育部通知到本人。
二、凡参加区“远程培训”学员必须在指定的10日内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不得提前、推后,否则系统不予确认,姓名、账号、密码、网址见附件。
三、凡参加区“集中培训”的学员必须按区局规定的时间参加学习,并填写好“报告册”,以便将来核定学时时作为依据,否则责任自负。
四、如有“国培计划”、“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漏报或者重复者,速与中心学校联系,过期责任自负。
以上通知内容请各校一定传达至每位参训学员。
特此通知
韩摆渡镇中心学校
2011年9月28日